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我中心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官港西路69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为全市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平台、资金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4年3月10日至3月1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发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均在现场进行。
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三张同底一寸照片等书面材料进行报名。报名表可从现场填写,也可在网上下载。(见附件报名表)
时间:2014年3月17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楼306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核。根据岗位不同,所参加的考试项目也不同。(具体见招聘计划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3月25日9:00至17:00,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一楼大厅5号柜台领取。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内容为实践技能操作。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核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考核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考核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考核的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考核)×50%。结构化面谈和考核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60分以下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严格按国家统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监督电话:63288688
附件1:招聘计划
附件2:事业单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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