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坚持条件,把握标准;优化结构,按需设岗;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控制、工作急需、专业对口、学缘优化的原则;
(三)坚持以教学应用型大学建设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优化结构为目标,体现充实基础学科和薄弱学科,支持新办学科,重点加强应用型学科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67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方向及名额详见《长江师范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公招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与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教育事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二)年龄条件:博士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学历条件:原则上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紧缺专业例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及体检标准。
(五)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显著,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条件及其它条件。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
(一)报名方法
1.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可选定一个岗位,下载《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网页http://www.yznu.cn/人事处表格下载区下载),如实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cjsyrc@163.com)向学院人事处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6日-3月19日止;现场报名时应交自荐材料及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身份证、业绩材料等复印件。
3.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试等。
(二)资格审查
1.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送由用人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其受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复审。
2.原则上按不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面试人员(博士不受此限;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其前来学院参加考核面试。
(三)考核面试
1.博士,一般教师(硕士),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等,分别采用不同方式进行。
(1)高层次人才及博士考核
采取用人部门与应聘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应聘人员做专题学术报告,提供学术成果资料原件等灵活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一般教师(硕士),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考核
1.心理素质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作为参考。
2.无领导小组讨论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沟通、交流和协作能力。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作为参考。
3.专业知识考试(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4.试讲测验或技能测试
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综合情况;专业实践能力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分值100分。
5.面试
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以及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等。分值100分。
高层次人才、博士的考试考核总成绩=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他类别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或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
(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院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生经确认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面试、体检等信息将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单位等。
八、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院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院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享受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就业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聘用待遇
类别待遇 |
博士 |
硕士 |
住房 |
学校提供一套100㎡左右的过渡住房,免两年房租。如购买商品房,按服务年限及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
提供周转房。 |
安家费 |
8-10万元 |
|
人才津贴 |
1100元/月 |
|
科研启动费 |
3—5万元 |
|
其他 |
每年可享受1次学术休假,学术休假可使用经费5000元。 |
|
注:①上述人才特别优秀者其优惠待遇可面议; ②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的方式申报使用; ③夫妻双方均属以上招聘对象,除住房享受较高一方的标准外,其余待遇双方均可同时享受; ④上述招聘对象来校后基本服务期五年。 ⑤按涪府发〔2010〕115号文件规定,落户学校所在地涪陵区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若在涪陵区购买商品房可享受“区财政对不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给予购房补助”的待遇,即“博士研究生在涪陵服务3年,按房款总额的2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72791177
联系地址:重庆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408100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网址:http://www.yznu.cn/、E-mail:cjsyrc@163.com
本简章由长江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附件1:
长江师范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招聘部门 |
招聘专业(方向) [或其相近相关专业(方向)]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合计人数 |
备注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新闻与传播学(广播电视、新媒体方向) |
教学科研 |
2 |
博士研究生或优秀硕士研究生 |
4 |
|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艺术) |
教学科研 |
2 |
硕士研究生 |
本科为播音与主持、影视配音、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普通话为一级乙等及以上 |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法学理论 |
教学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1 |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4 |
本硕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
金融学 |
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本硕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 ||
投资学 |
教学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 ||
工商管理 |
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 ||
教育科学学院 |
心理学 |
教学、实验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2 |
|
教育技术学 |
教学、实验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统计学 |
教学科研 |
3 |
博士研究生 |
5 |
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信息安全 |
教学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 ||
计算机网络 |
教学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 ||
物理及电子工程学院 |
远程测试与控制技术 |
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3 |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 ||
电子学 |
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 ||
化学化工学院 |
材料加工工程 |
教学科研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5 |
|
化学化工类 |
教学、实验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实验操作能力强 | ||
化学工程/工艺 |
教学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发酵工程 |
教学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3 |
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食品工程 |
教学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
风景园林学或城市规划 |
教学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教学科研 |
2 |
博士研究生 |
4 |
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工业设计 |
教学科研 |
2 |
博士研究生 |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学 |
教学科研 |
2 |
博士研究生或 |
8 |
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城乡规划学 |
教学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
工程管理 |
教学科研 |
2 |
博士研究生 | |||
给排水、暖通、电气安装专业 |
教学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
土木工程 |
教学科研 |
2 |
博士研究生 | |||
音乐学院 |
作曲或电脑音乐理论 |
教学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2 |
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专业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舞蹈理论、民族民间舞 |
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 |
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生。 | ||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
武术 |
教学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3 |
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体育舞蹈 |
教学科研 |
2 |
硕士研究生 |
| ||
美术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2 |
|
环境设计 |
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 ||
教务处 |
不限 |
教学秘书 |
9 |
硕士研究生 |
9 |
|
学生处 |
不限 |
辅导员 |
9 |
硕士研究生 |
9 |
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人文社科优先。 |
科技处 |
不限 |
科研管理 |
1 |
硕士研究生 |
1 |
|
学报 |
不限 |
编辑管理 |
1 |
硕士研究生 |
1 |
|
人事处 |
不限 |
工资管理 |
1 |
硕士研究生 |
1 |
|
合计: |
|
|
|
|
67 |
|
常年引进长江学者、巴渝学者、学科带头人等领军人才,待遇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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