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2015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792号)和《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河南省实行国家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为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过渡,结合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唐河籍境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另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在外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三)符合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豫教师〔2015〕90号)规定的农村特岗教师。即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唐河县教育体育局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申请报名阶段段
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过期未申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员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申报。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唐河县教育体育局。
(二)现场确认
10月13日-10月15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阶段:认定机构选择南阳市教育局(县唐河籍)和唐河县教育体育局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和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唐河县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填写内容一致,A3纸正反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是县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外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和学校招生审批表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致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用于发放证书等。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三)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
申请中专、高中教师资格人员:2015年10月16日,不要错过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南阳市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南阳市中州路与车站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吴胜冰,电话0377—63263555。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关注本网
体检注意事项: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和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致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在早上6:30进行,采血后方可就餐。
(四)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咨询电话0377——68962339
唐河县教育局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