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2015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境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另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在外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三)符合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豫教师〔2015〕90号)规定的农村特岗教师。即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二、学历要求:
(一)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和初中教师资格者,必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证者必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申请幼教资格者,必须是幼师毕业或大专学前教育专业。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申请人须在9月23日至9月29日登陆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两份。
(二)现场确认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人在完成网上信息输入后,须在10月12日至10月16日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公章。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报送地点: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商丘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材料;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材料。
四、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虞城县教育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