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委托县(市、区)实施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九教发【2021】24号)的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我市上半年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体检、发证环节工作由九江市教育局委托我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持有瑞昌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瑞昌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我市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22年4月12日—4月27日。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3.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申报时,申请人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瑞昌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5.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为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根据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委托县(市、区)实施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九教发【2021】24号)的文件要求,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体检、发放证书工作委托瑞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申请人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九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按照户籍(无户籍按居住证)所在地选择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5月9日—13日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双休日及节假日需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792—4819493)
2.现场确认地址:
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南环路40号)三楼J区集中受理区7、8号窗口。
3.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五查一戴”(查赣通码、行程码、体温、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戴口罩)相关规定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认定现场。
(2)进入三楼J区请先排队叫号,并仔细阅读公示牌上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流程图。
(3)叫号后携带相应材料到7、8号综合窗口受理。
(4)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如实填写好体检表中的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1.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普通话证、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原件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5.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本认定机构给予容缺受理和认定。
(三)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5月16日、17日、18日三天。
地 点:瑞昌市中医院体检科。
要 求:
(1)参加体检人员于早上7:30前空腹到二楼体检科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体检表。
(2)参加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费自备。妊娠期体检人员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但需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
温馨提示:
(1)医生对体检人员身份证原件核验无误后发放体检表。
(2)体检人员近期注意饮食和休息,莫熬夜,不饮酒,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认定工作通知要求,上半年认定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 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做出认定结论,导出证书和申请表打印数据。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时在网站上公布证书的领取时间。 7月25日前将全部认定人员证书发放完成。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五、联系方式
瑞昌市教育局政务服务股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792-4200663
六、相关网站网址
瑞昌政府网:http://www.ruichang.gov.cn/
九江教育网:http://jje.jiujiang.gov.cn/
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瑞昌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