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吉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2022年永新县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对象
认定对象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永新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永新县户籍人员(含我县户籍在江西省内永新县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2.持有永新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永新学习、工作、居住的的港澳台居民;
4.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其他认定条件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条款执行。
二、认定流程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上半年网报时间:2022年4月14日8:00-6月24日17:00,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网站申请报名。
下半年网报时间:2022年9月26日8:00-11月18日17:00,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网站申请报名。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吉安市永新县教育体育局。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吉安市教育体育局。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网上报名时,请准确、如实完成六个模块的信息填报、上传和验证,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请务必打印清楚),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2、教师资格申报材料预审、现场确认
社会人员申报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到永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体局服务窗口”预审、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796-7731137,永新县行政服务上班时间:9:00-12:00;14:30-17:00。
上半年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7日—2022年7月1日,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21日—11月25日(各认定人员严格按照永新县防疫要求做好防疫措施)。
申请教师资格者材料预审、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按照《2022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相关要求办理。申请认定人员要以下材料(请自行准备一个纸质档案袋装好):
1、申请人户口簿(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以及无犯罪记录);
2、申请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明;
3、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申请人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申请人应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和申报学科等信息);
6、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提供);
7、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者提供);
8、体检。现场确认通过后到永新县中医院体检(体检必须空腹)上半年认定人员体检时间为:6月30日—7月2日;下半年认定体检时间:11月24日—11月26日。
三、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永新县教育体育局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导出证书和申请表打印数据。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统一由永新县教育体育局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在完成认定后,将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四、违规处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五、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永新县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依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永新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