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上半年我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南昌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南昌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我县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我县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县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2年4月14日8:00—4月28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2年6月7日8:00—6月20日17:00,网报对象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且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市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
①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为:5月12日、5月13日(最终确定时间以发布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的补充公告为准)。
②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为:小学5月17日-5月20日,初中5月23日、5月24日,幼儿园5月25日、5月26日(最终确定时间以发布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的补充公告为准)。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
①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为:6月20日(最终确定时间以发布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的补充公告为准)。
②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的时间暂定为:小学6月21日、6月22日,初中6月23日,幼儿园6月24日(最终确定时间以发布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的补充公告为准)。
(3)南昌县辖区范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为5月16日(最终确定时间以发布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的补充公告为准)、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为6月20日(最终确定时间以发布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的补充公告为准)。由高校初审通过后统一汇总名单盖章交我局,不接待学生个人。高校经办人办理时应持高校开具的介绍信,并提交一份本校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
为做好防疫工作,避免人员扎堆,分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分学科、分时段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安排表详见发布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的补充通知,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时段规定地点规定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2.确认地点:南昌县教育体育局(暂定,最终确定地点以发布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的补充公告为准)。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及相关事项: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本人页);本地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汇总名单盖章交认定机构。
(2)申请人应打印并携带本人网报成功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预览页。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证书照片粘贴、教师资格证明信息页(附件3)
(5)体检表(附件5,双面打印,填好相关信息,贴好照片)。
(6)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7)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8)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9)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应提交承诺书,写明补齐材料时限。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以上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好提交。
(三)体检
现场确认通过后,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附件4)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
(四)网上认定
在2022年7月25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
(五)证书发放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证书由我局发放,发证时间为8月25日左右,具体时间请于8月中下旬关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中的通知。
2.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体检合格后,由南昌市教育局进行复审(复审材料由我局统一提交)并发证,具体安排以南昌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我县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申报教师资格认定。
2.鉴于当前南昌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维护公众安全,现场确认及体检等具体事宜,请申请人从即日起密切关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ncxedu.cn/以及南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未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咨询电话:0791-85714049。
3.本公告由南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南昌县2022年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高校).xlsx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