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南昌市西湖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必须持有南昌市西湖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下同)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在南昌市西湖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南昌市西湖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南昌市西湖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南昌市西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人员。
3.就读学校所在地为南昌市西湖区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南昌市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南昌市西湖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地在南昌市西湖区的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
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依次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领取证书。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2年4月14日8:00-28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2年6月7日8:00-20日17:00;网报对象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且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本地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汇总名单(附件2)盖章交认定机构。
(2)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信息页(附件3)。
(3)体检表(附件4)。
(4)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7)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8)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注意: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资格审查先由县区初审通过且体检合格后,报市教育局认定。
上述材料(除材料6分别粘贴在材料2和材料3上)请按顺序整理好提交。
2.地点及时间安排
地点:暂定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大会议室(西湖区人民政府6号楼三楼)
时间:暂定5月9日—5月30日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6月16日—6月24日完成第二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
(三)体检
体检医院暂定南昌市第六医院,体检时间待定。
注意:因疫情原因,现场确认及体检地点及时间安排均为暂定,届时具体时间及安排会另行通知,一切以当时公告为准,请申请人到时密切关注网站。
(四)领取证书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由西湖区教育体育局制证、颁发;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体检合格后,由南昌市教育局进行复审(复审材料由认定机构统一提交)后制证、颁发。制证时间为7月底至8月上旬,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内容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持证人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应交个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存档。
3.领取方式为邮寄或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应确定合适的方式。考虑疫情原因,建议大家采用邮寄方式。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密切关注“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网-资讯中心-公告公示”栏目(网址:http://www.ncxh.gov.cn/xhqrmzf/gggs/list.shtml),所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信息均在此栏目上公布。如因未及时浏览网站而耽误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我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初审及现场确认。
3.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健康码绿色,全程配戴好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规定以当时政策为准。
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