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和台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市从9月下旬开始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以下两类人员可向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一是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本市的人员;
二是户口不在我市,但人事档案挂靠在玉环市人才市场的人员。
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玉环市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三、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一)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
(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七)同一底版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贴在《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1张贴教师资格证备用);
(八)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成一张A3纸一式两份),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上交;
(九)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职人员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咨询地点与电话:
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教育窗口(81758275)、玉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81717020)。
玉环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