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场)镇中心校、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塔地教函〔2017〕15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地区的时间安排,乌苏市2017年仅组织一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受理学前、小学、初中学段的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3月23日-5月2日,申请人员网上报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按“网上申报”流程申报(操作详情见附件2)。
2.5月8日-5月10日,申请人员按要求带齐申请材料到教科局师资管理科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领取体检表,完成体检工作。未按时现场确认的,不再接受其申请。
3.5月20日(早晨10:00北京时间)在乌苏市第五中学完成申请人员中非师范类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做出认定结论,上报地区进行数据审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或打电话咨询0992-8520130。
4.5月22日-26日网上提交非师范类面试成绩、结论,同时提交师范类申请人员材料,由地区、自治区审验。
5.5月29日-6月30日自治区网络认定并生成证书编号后,打印、发放证书。
二、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时间、要求
1.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包括在乌苏市人民医院体检),然后先到乌苏市教科局师资科审核通过后再去塔城地区教科局师资科现场确认。
2.网报时间:3月21日—4月30日7:30—24:00(北京时间)
3.现场确认时间:5月8日10:00—17:30(北京时间)
4.认定地点:塔城地区教育局师资科,联系电话:0901-6233934。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按户籍所在地申请,除了本地在职教师、事业编、公务人员,其他人员必须是乌苏市本地户口才能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
(二)网上申报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规格要求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正装、红底,不得用PS等修图工具修改,申请人员务必到专业的照相馆摄像并保留电子版。上传照片必须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所贴一致,现场确认时需交标记姓名且与上传版式一致的照片2张。
(三)申请人员务必于5月2日(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4月30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超过期限将无法登陆,填写资料必须完整且真实可靠,现场确认时发现申请人所填资料不完整或持有的证件、申请材料不全、与事实不符的,将取消申请人员的认定资格。
(四)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点携带的材料有
1.教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结束后打印)、政审表、思想品德鉴定材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报名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证书查询真伪截图打印);
4.体检表(市人民医院体检);
5.普通话水平、MHK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且两科考试成绩合格;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和复印件。
8.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请自备所申请科目三篇教案(A4纸张打印),以便能力测试时使用。(部分材料注明在网上下载,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即网上报名网址);
9.所有证件均用A4纸复印一份。政审表的审查单位一般为申请人工作单位,无工作人员为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派出所;审查合格后,需加盖单位公章。
10.以上所有资料,自备档案袋,材料按顺序整理好装入档案袋。
(五)申请费用及其它要求:
1.本地各学校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以学校为单位派一名负责人负责现场确认、上交费用;
2.申请费用:师范类10元;非师范类190元;
3.申请费用统一上交至乌苏市教科局财务室董亮老师处,上交申请费程序:师资科确认→财务室交钱领发票→师资科。
联系人:马文彬
联系电话:0992-85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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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申报说明.doc
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