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10月15日
2、测试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10月19日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2016年10月22日-10月23日
3、体检:2016年10月24日-10月25日
4、现场确认:2016年10月25日-10月27日
5、证书发放:2016年11月05日-11月10日
二、确认点地址
1、非师范类、师范类专业但与申请学科不一致的申请人员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信息确认后,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阿克陶县教育局报名,否则不予安排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自行准备档案袋,在档案袋封皮右上角标注网上报名号)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鉴定表上必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或本人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必须与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对应)。
(4)普通话证书或MHK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派出所出具的带有相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6)非师范类申请人员,必须有参加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在校学习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8)贴有照片的体检表一份,上交1张一寸照片用于办证(与上传的照片必须同一底版,照片背景要求蓝色)。
四、测试报名地点
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克州教育局教育科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阿克陶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咨询
阿克陶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08-5729300
提示:
1、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材料不符不能受理。
2、个人简历每人至少要填写2条。
3、请各类申请人员严格按照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4、网上报名注册人请务必牢记自己的报名号、登陆密码以及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5、申请人至少要填写一个能联系上的手机或电话。
6、申请人上传的照片必须与上交用于办证的照片同一底版。
7、普通话水平、MHK等级要求:
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
MHK: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汉语课教师为四级乙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小学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乙等及以上;幼儿教师为三级乙等及以上。
8、学历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以上学历,其它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9、教育学、心理学要求: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且两科考试成绩合格;
10、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阿克陶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