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阳 市 教 育 局
关于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固始县教体局、平桥区职教局,各管理区教育局(办):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76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信阳户籍(含固始县)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或工作关系在信阳市(含固始县)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3.符合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豫教师〔2016〕102号)规定的农村特岗教师。即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与考取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申请人可根据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要求,登录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了解相关情况。
2.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3.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严格按照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4.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5.申请人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中申请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者自行到以下医院进行体检:
(1)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信阳市鸡公山大街与茶韵路交汇处东南100米),联系电话:0376-6517666;
(2)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联系电话:0376-6283009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
6.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要准确真实,与现场确认材料相符,否则,将不予受理。认定机构受理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7.同一申请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全国范围内)。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其余申请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4或A3纸自行正反面打印,手写无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同时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3.报送地点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提交材料。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请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领取,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时间:10月10日上午9:00至10月18日下午5: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节假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关闭,请申请人注意时间节点;
(二)体检时间:10月8日至24日;
(三)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10月24日至25日;
(四)领取资格证时间:12月下旬登录信阳市教育局网上查询领证日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认定机构要根据工作部署,精心安排工作计划,设置好网报、确认等工作环节,组织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申请人的询问,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
(二)工作中坚持依法认定,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
(三)要做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附件: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相关信息一览表
2016年9月28日
附件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相关信息一览表
单 位 |
现场确认点 |
咨询电话 |
体检医院及联系方式 |
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
信阳市教育局 |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
0376-6224003 |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6517666) |
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 |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 ||||
浉河区教体局 |
浉河区行政服务大厅 |
0376-6618131 |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6517666) |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
平桥区教体局 |
平桥区行政服务中心 |
0376-3800268 |
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3791136) |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
罗山县教体局 |
罗山县行政审批中心 |
0376-2125276 |
罗山县第一人民医院(2196339) |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
光山县教体局 |
光山县教育局四楼 |
0376-8883350 |
光山弦城医院(8878960) |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
息县教体局 |
息县教体局人事股 |
0376-5856326 |
息县第一人民医院(5852213) |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
淮滨县教体局 |
淮滨县教体局一楼 |
0376—7771922 |
淮滨县人民医院(7772071) |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
潢川县教体局 |
潢川县教育体育局 |
0376—3982030 |
潢川县第二人民医院(3982387) |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
商城县教体局 |
商城县教体局人事股 |
0376—7952119 |
商城县人民医院(7973037) |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
新县教体局 |
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
0376-7622329 |
新县中医院(2984532) |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