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精神,洞头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工作已结束,现将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如发现其中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对象的,请于7月15日至7月21日公示时间内,向洞头区教育局举报。举报电话63482326(局政工科)。
附件:洞头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合格人员名单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16年7月15日
附件:洞头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合格人员名单
一、 幼儿园教师资格(6人):
施成洁 颜倩倩 林瑶慧 叶思静 郑璐冰 黄子蓉
二、小学教师资格(9人)
黄默默 郑乐意 陈 晨 张微芳 陈婷婷 易灵芝
郑雅文 王 苗 叶选益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8人)
李玲玲 陈倩倩 李海鹏 张菁宸 叶静静 陈晶晶
朱静思 邱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