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16年下半年国家教师资格笔试现场确认公告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2016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在将温州有关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确认时间
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9月19日9时至25日14时,网址:www.ntce.cn
温州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日期 |
时间 |
确认点 |
地址 |
9月20 |
上午8:30-11:30 下午 14:00-17:00 |
平阳教师发展中心 |
平阳县昆阳镇昆鳌路287号 |
9月21 |
上午8:30-11:30 下午 13:30-16:30 | ||
9月22 |
下午 13:30-16:30 |
温州大学成教学院 |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76号温大学院路校区 |
9月23 |
上午8:30-11:30 下午 13:30-16:30 | ||
9月24 |
上午8:30-11:30 下午 13:30-16:30 | ||
9月25 |
上午8:30-11:30 下午 13:30-16:30 |
二、所需携带材料
1、户籍证件(身份证及户口本两证原件、复印件)
浙江省内户籍(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的非本省户籍人员须持当地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2、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幼儿园、小学教师:除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学前教育中专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外,须专科及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浙江省范围内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电大、远程、自考均不在此列),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班证明及学生证原件报考(样板在省考试院公告中可下载)。
三、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高校在校师范生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浙教办师[2015]96号),“从2016年上半年开始,我省高校在校师范生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调整为本专科生毕业前的第三学期。高校非师范专业在校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不变,仍为毕业班。”
本次笔试考试时间为11月5日,请报名考生仔细阅读《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公告》,具体事宜均以此公告为准。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6-9-9
附件:学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