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关于2016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对2016年第一批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认定陈彩娟等25位同志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曾小娟等93位同志取得小学教师资格,陈彩敏等95位同志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桂平市2016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请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员按以下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
一、领取时间
2016年7月4日至7月15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0775-3321035 ,联系人:卢老师。
二、领取地点
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郁江东路民政大厦)四楼F厅综合窗口
三、领取时需带的凭证
(一)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
(二)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领取。
(三) 2016年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在申报时仅提供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括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未提供合格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的,必须在7月10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桂平市教育局人事股存档,逾期不能提交合格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系统内将取消其证书编号并取消其资格认定。
特别提示: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
桂平市教育局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