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7﹞29号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优化人才队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教育局直属10家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编制内教师,相关条件和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养。
3、符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7年6月7日-16日。
2.方式:请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所报考学校邮箱,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姓名及应聘学科(电子邮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16:00)。应聘人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南京市第一中学:njyzbgs@126.com
南京市金陵中学:jlhsxb@126.com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nsfzrs@126.com
南京市中华中学:zhzxdzbgs@126.com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njgzxrsc@126.com
南京财经学校:njcxbgs@163.com
南京卫生学校:649588467@qq.com
南京市聋人学校:414790487@qq.com
南京市盲人学校:75575377@qq.com
南京公园路中学:1076293494@qq.com
3.报名提交材料
下载填写《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附以下材料的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岗位信息表中具体要求的各类证书(其中,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2017年申请教师资格的受理凭证)。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招聘单位通知相关人员按下面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1.时间:2017年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
南京市第一中学:中山南路301号求是楼三楼校务办公室
南京市金陵中学:中山路169号汇贤楼一楼会议室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察哈尔路37号实验楼一楼国际交流中心
南京市中华中学:建邺区兴隆大街208号博爱楼611室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黄山路58号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南京财经学校:莫愁路419号行政楼二楼小会议室
南京卫生学校:晓庄40号得英楼902室
南京市聋人学校:御道街32号三楼大会议室
南京市盲人学校:南京市秦淮区箍桶巷91号二楼会议室
南京公园路中学:南京市公园路42号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京市公园路中学)教学楼一楼人保科
3.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
(三)有关要求
1、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未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60分)和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职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60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将在南京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的60%。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说课、试讲、技能测试、专业加试、结构化面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所占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中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3.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能按要求提供证明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一中学:025-68187209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60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南京市中华中学:025-52689012
南京财经学校:025-52326797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25-86479362
南京卫生学校:025-85305370
南京市聋人学校:025-85878208
南京市盲人学校:025-86624385
南京公园路中学:025-85011005
2.监督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监察室:025-83639945
附件:
2.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教育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