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树人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6﹞60号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树人学校教师队伍,保证树人学校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精神,经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树人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教育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再适当放宽。
(五)获得区(县)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或在地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及以上奖项或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9人,其中初中数学4人;初中英语3人;初中政治1人;初中生物1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社局网(http://www.njhrss.gov.cn)、鼓楼教育天地网(http://gljy.nje.cn)、鼓楼区人社局网(http://www.njgl.gov.cn)和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树人学校网(http://www.nsfzsr.com/)等网站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
2.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资格复审前前恕不接待面访。
报名邮箱:rsknjgl@163.com(邮件接收时间截止12月3日16:00)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免冠二寸彩色近照2张、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本人自荐材料、各类获奖证书、进修证书、含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的《南师附中树人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
上述材料须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和应聘学科。
考生应如实提供应聘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现场确认前恕不接待面访。
(二)资格审核
鼓楼区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将初审结果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初审通过人员须于面试前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果当场告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鼓楼教育天地网(http://www.njgljy.com) 发布。
(三)面试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面试,并按照苏价费[2007]146号收取面试费100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鼓楼教育天地网(http://www.njgljy.com) 发布。
面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教育能力,包括:课堂教学能力、学科综合素质、人际沟通能力、岗位热爱程序等,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鼓楼教育天地网(http://www.njgljy.com)发布。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综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鼓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南京市鼓楼教育天地网站上公示。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3230339
监督电话: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监察室:025—83230061
附:南师附中树人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