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2017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因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即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7名,专业、学历等条件见附表一。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一);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时须提供:《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表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具体报名邮箱见附表一。
3.报名、资料上传时间:2017年3月27日-4月9日;
4.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3月27日-4月10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学校校园网(www.njevc.cn)上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面试;②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一)考核组织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
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表二)
③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
④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职称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等)。
审核通过的人员方能参加考试。
(二)面试按照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满70分者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专业技能测试科目为试讲。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办法由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按50%、试讲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应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关系,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招聘咨询电话:025-84126640林老师、吴老师
麒麟门校区地址:南京市中山门外麒麟门麒西路68号
百家湖校区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庄排路159号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