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4年绵阳市公安机关
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考察阶段递补人员体检的公告
(2014年第48号)
在2014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考察环节中,因报考绵阳市公安局特警(一)职位(职位编码:26060001)的考生桂康祝、吴鑫扬和报考科学城公安分局执法勤务(六)职位(职位编码:26060016)的考生何超体检不合格;报考江油市公安局执法勤务(一)职位(职位编码:26060005)的考生强楠未参加体检;报考科学城公安分局执法勤务(六)职位(职位编码:26060016)的考生税正平、赵亚洲在考察中自愿放弃招录资格,并向招录机关提交了书面材料。
根据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2014年第18号)中“因体检、考察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因报考江油市公安局专业技术(二)职位(职位编码26060009)、科学城公安分局专业技术(一)职位(职位编码26060018)的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目前正在调查处理阶段,故暂不进行递补。经研究,现将部分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3)和体检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递补人员名单
1、黎涛(准考证号:4872706010209),报考职位为市公安局特警(一),职位编码:26060001,总成绩60.288分,排名该职位第21名;
2、罗彦杰(准考证号:4872706010310),报考职位为市公安局特警(一),职位编码:26060001,总成绩59.805分,排名该职位第22名;
3、王军(准考证号:4872706011119),报考职位为江油市公安局执法勤务(一),职位编码:26060005,总成绩70.563分,排名该职位第4名;
4、本浩(准考证号:4872706012013),报考职位为科学城公安分局执法勤务(六),职位编码:26060016,总成绩64.705分,排名该职位第15名;
5、张小俊(准考证号:4872706011924),报考职位为科学城公安分局执法勤务(六),职位编码:26060016,总成绩64.625分,排名该职位第16名;
6、叶强(准考证号:4872706012024),报考职位为科学城公安分局执法勤务(六),职位编码:26060016,总成绩64.26分,排名该职位第17名。
因报考江油市公安局专业技术(一)职位(职位编码:26060008)的考生中,仅有一名考生参加了面试,该职位已无递补人员,故取消该职位招录。
二、体检时间
2015年1月8日。
三、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月8日早上7:30。
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南苑酒店1楼餐厅(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
四、体检的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开展体检工作。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七、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生活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400元左右)。
八、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7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