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4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资格复审的公告
(2014年第28号)
根据绵阳市人社局、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2014年第18号)的规定,现将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职位录用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见附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参加资格复审。按照绵阳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部分职位调减招录名额和调整开考比例的公告》(2014年第20号),江油市公安局执法勤务(二)的招录名额已从10名调剂为9名,科学城公安分局执法勤务(六)的招录名额已从16名调减为14名,资格复审人员按调减后的招录名额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9月9日9: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绵阳市公安局院内裙楼一楼大厅(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乘车路线:乘1路、6路、58路公交车在“红星楼”站下),联系电话:0816—2498052。
四、考生须携带的资格复审资料
1、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及复印件。
2、网上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大专学历考生,须出具户籍证明。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复审递补
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排名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于2014年9月10日9:00-12:00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届时未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及其招录单位若对考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疑问的,请于2014年9月5日下午17时前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书面提出复核申请(联系电话:0816-2267794),逾期将按公布的人员名单组织资格复审及其后续考录工作。
附:2014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