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原则和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选调(聘)职位及名额
具体选调(聘)职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安县2013年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注意: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科员,事业单位为九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参公职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可报事业单位职位(公务员也可报参公职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
三、选调(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具体专业、学历、年龄及工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此次报考对象:
1.未满规定工作年限;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正在接收审查;
4.正在处分期内;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基本称职及以下。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21日至2月6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axsyglj.my.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安县2013年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1、现场报名:(1)、报名地点: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310室,咨询电话0816-4336112。(2)、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交《安县2013年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或发表的交流文章等、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自荐书一份。
2、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者提供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4361340@qq.com,须在面试时提供原件。
(三)资格审查: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和考察中的复审)。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按自动弃权处理(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于2013年2月7日见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选调(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七、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低于75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选调(聘)。
八、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经研究决定后可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合格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聘)人员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依次等额递补。调入人员需签订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安县的协议。
十一、纪律与监督
选调(聘)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对选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选调(聘)程序,确保选调(聘)工作顺利进行。选调(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全程监督。在选调(聘)过程中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相应惩处。
十二、本次选调(聘)工作其它有关事项均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本公告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336112(安县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16-4336299(安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安县2013年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安县2013年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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