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4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2014年第18号)
为加强我市公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务员局 《关于2014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知》(川公局发〔2014〕20号)的规定,现将2014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和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发布):
一、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
(一)招录单位及名额
全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79名。其中,绵阳市公安局28名,江油市公安局17名,科学城公安分局34名。
(二)职位设置
1、绵阳市公安局设特警(一)、特警(二)、特警(三)、特警(四)4个职位。
2、江油市公安局设执法勤务(一)、执法勤务(二)、执法勤务(三)、专业技术(一)、专业技术(二)、专业技术(三)6个职位。
3、科学城公安分局设执法勤务(一)、执法勤务(二)、执法勤务(三)、执法勤务(四)、执法勤务(五)、执法勤务(六)、执法勤务(七)、专业技术(一)、专业技术(二)、专业技术(三)10个职位。
具体招录单位、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4年绵阳市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和范围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人员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在18—25周岁(1988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此次招警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心理素质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资格初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负责。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日—6日8:00。报名网站统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scpta.gov.cn。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考生对招录单位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不清楚的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致电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咨询,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20KB)。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与考生报名时间同步。全部资格初查工作于7月7日8:00结束。
(三)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年7月1日-8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8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南二楼203室,电话:0816-2264961)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绵阳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公安局负责组织调整。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2日-26日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