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绵阳市公安局
关于2014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及体能测评的公告
(2014年第30号)
根据绵阳市人社局、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2014年第18号)的规定,现将考生面试及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凭资格复审单位出具的资格复审合格证明于2014年9月12日9:00-17: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社局一楼信访接待室,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907)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交面试费80元。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书》的通知为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仔细阅读,按要求准时参加面试。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标准: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2、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报考公安系统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时间:2014年9月14日上午8:00—12:00。
4、体能测评地点:绵阳市实验中学(七中)(绵阳市涪城区文昌街88号,乘车路线:乘1路、33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
5、考生携带的手续:考生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体能测评要求:
(1)考生于当天早上8:00到体能测评点集中分组参加体能测评,8:30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场,届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着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严禁穿用金属鞋钉跑鞋,以免损坏塑胶跑道。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