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用人需求,广州市增城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区直机关、镇街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16个,选调公务员23名(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广州市辖区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中直驻穗机关和在穗广东省直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除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并具有2年以上(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经历。
(三)符合具体选调职位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要求。
(四)现任职务职级达到或高于选调职位的职务职级。考生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的职务职级的,按所报考的选调职位中对应最高层次职务职级转任,并作出《关于同意降级转任的承诺书》(附件2)。
(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六)须已完成公务员职级套转。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存在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曾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的;
3.正在接受公检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试用期未满的;
9.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
10.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十)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公开选调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8月5日);现任职务职级以公开选调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8月5日)的任职为准。
(十一)中直驻穗机关、在穗广东省直单位公务员报考本次公开选调考试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按照广州市公务员转任相关规定执行。
四、选调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期限: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5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zcxdzp2022/)进行报名。
3.报名资料:①《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②身份证、户口本及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③本人《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④具体选调职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或能力体现材料(如本人取得的资格证书等);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关于同意降级转任的承诺书》)。
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每个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
(三)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8月中下旬,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在相同渠道发布考试通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并打印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题目不分职位,统一委托专业人事考试机构命制试题,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并按40%计入综合成绩。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入围情况。笔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进入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考生人数确定。
(四)资格复审。各选调单位统一在面试前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选必须按要求现场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现任职文件、公务员身份证明等材料,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近期彩色半身大一寸照片1张。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各选调单位具体实施。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由各选调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所采用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并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六)体检。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按职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各选调单位组织,须在广州市公务员录用体检定点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则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的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各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按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水平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并书面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意见。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如发现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不过关、能力与拟选调职位不匹配等不符合选调单位用人需求的情况,无法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的,选调单位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经考察合格,各选调单位拟选调人选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单位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九)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符合选调要求的,按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涉及区外公务员转任的,需提交增城区干部人事调(转)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方可办理转任手续,其中属于中直驻穗机关、在穗广东省直单位公务员转任的,还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批。人员调入后,选调单位应按报考职位任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报名时进行健康申报承诺(附件4),笔试、面试前分别做好48小时内核酸检测并出具纸质证明,费用由考生自理。因疫情影响可能导致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相应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
(四)公开选调工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从事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程序,做到依法依规、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在公开选调工作中发现相关人员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区纪委监委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六)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328291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