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政法工作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决定开展2022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和名额
法官助理3名、司法行政人员(文秘)2名、司法行政人员(会计)1名。
二、报名范围
符合条件的内江市内各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设在内江市内各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法官助理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8日以后出生)。
4.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类,并取得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二)司法行政人员(文秘)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8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三)司法行政人员(会计)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8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审计学,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所有职位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8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本院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http://www.njpta.org.cn/),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6日—8月10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中午12:00)。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职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公告职位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本院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本院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中午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2年8月12日中午12: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2年8月17日-19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报名缴费工作结束之后,司法行政人员(文秘)职位考调名额与参考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如参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适当缩减或取消开考职位)。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因已设置法律职业资格证或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考调名额与参考人数达到1:2比例开考,如参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
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2年8月下旬由本院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进行查询。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本院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若不足3:1比例,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本院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452号)7楼709室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与干部管权限部门审核,均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报考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本院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内江人事考试中心与本院组织,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本院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之比为1.1:1。考察工作在本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本院。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并由本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
体检由本院负责组织,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不复检。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以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由本院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本院党组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八)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本院党组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
(九)公示和转任
本院对拟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任职培训
本院将对新考调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等,帮助新考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本院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督察室及社会监督。
驻院纪检组电话:0832-5099509;
督察室监督电话:0832-5099510;
政治部咨询电话:0832-5099032。
五、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