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需要,我委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职位
面向广州地区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公开选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相当职务层次公务员2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广州市内机关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在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其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已落户广州市的中直驻穗机关和在穗广东省直单位人员)。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专业要求:
1.研究生:A020101政治经济学,A020104西方经济学,A020201国民经济学,A020202区域经济学,A020203财政学(含:税收学),A020204金融学(含:保险学),A020205产业经济学,A020206国际贸易学,A020208统计学,A020212金融硕士(专业硕士),A020213应用统计硕士(专业硕士),A020214税务硕士(专业硕士),A020217资产评估硕士(专业硕士),A020218审计硕士(专业硕士),A120201会计学,A120202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5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硕士),A120206会计硕士(专业硕士)。
2.本科:B020101经济学,B020102经济统计学,B020103国民经济管理,B020105商务经济学,B020106能源经济,B020107数字经济,B020201财政学,B020202税收学,B020301金融学,B020302金融工程,B020304投资学,B020307经济与金融,B020310金融科技,B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B020402贸易经济,B120101管理科学,B120201工商管理,B120202市场营销,B120203会计学,B120204财务管理,B120205国际商务,B120207审计学,B120208资产评估,B120301农林经济管理。
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职级公务员须已完成职级套转。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曾因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在广州市国资委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5日。(以发出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有关材料请直接用原件彩色扫描)打包,发送至广州市国资委人事处邮箱:sgzwrenshichu@gz.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广州市国资委2022年公务员选调”。
3.报名资料:①《广州市国资委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③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三)资格审核。
广州市国资委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及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人数超过1:3则选调正常进行,由市国资委人事处通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如报名及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人数少于1:3则终止选调程序;资格审核严格对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另行解释。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四)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广州市国资委通知参加选调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排名1:10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面试重点测试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考试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人岗相匹配原则,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由广州市国资委研究是否递补体检人选。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被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的人员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如不能出具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通过的,由广州市国资委研究是否递补考察对象。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经研究后,在广州市国资委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转任及任职手续。如选调岗位无符合相关条件的人选,可以空缺。
四、线下资格审查和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名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广州市有关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线下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或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粤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规范佩戴口罩,且不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况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超过”等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国资委人事处按照有关政策作出解释。
(四)联系方式:020-83125620、83125671;监督电话:020-83125757。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