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公务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务员。
三、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2年12月)。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之后出生)。
6.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陵先锋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各镇、县直各单位对照上述条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认真摸排,择优推荐,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相关材料直接报名。
2.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县党政大楼6015室),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8日至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6823175。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由单位推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在推荐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在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职位计划数核减、取消
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准考证领取、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差额2人,即考察人选为5人。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拟选调人选在南陵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2.拟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行政关系和相关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3.进入考察未被选调的,予以保留选调资格1年。在此期间,县委组织部或其他县直机关需要选调公务员的,按照有关程序可直接进行考察,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