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5〕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5〕75号)等文件规定,经7月19日体检,现将体检结果(见附件)及体检复查等事项公布如下:
1、确定为“合格”结论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请考生等待考察单位通知;
2、确定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当日已复查心率及心脏彩超项目不合格人员除外),与确定为“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在7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芜湖市人社局公务员科(芜湖市城东新区政务文化中心C区628室)办理体检复查申请和进一步检查确认手续。逾期不办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请考生近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