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
一、招录单位、培养院校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238名。招录单位和职位、培养院校、专业及培养方向如下:
(一)招录单位和职位
法院系统15名,检察院系统76名,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147名。具体职位和名额见《2016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随公告发布,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培养院校
四川大学79名,西南民族大学8名,西藏大学4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6名,上海政法学院57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84名。
(三)专业及培养方向
1.专科试点班实行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专科试点班4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专科试点班4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单位培养的专科试点班80名。
2.专升本试点班实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4名。
为县级人民检察院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2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26名。
3.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实行本科(学士)起点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5名。
为县级人民检察院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35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37名。
4.法律硕士试点班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对课程考试合格且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法律硕士试点班2名。
为县级人民检察院培养的法律硕士试点班39名。
具体招录单位和培养院校及专业见《职位表》。
附件下载:
1.2016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xls
四川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238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