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考生如何判定是否符合报考面向优秀工人、优秀农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条件?
考生根据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工作经历,以及获得表扬(奖励)的事由、层级等,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二、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相关要求?
1.我省境内各类企业是指:在我省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报考者的工作所在地也应在我省境内。
2.“生产经营一线”主要是指:在生产、服务、销售一线等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工作岗位,包括从基层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
3.“工作5年以上”以有效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或工资发放凭证等认定;在不同企业中的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试用期可计算在内。
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应有5年以上企业或务工工作经历,并且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至少工作满3年,且当前在我省境内企业或务工单位工作。
三、面向优秀农民职位的相关要求?
农民利用农闲时间外出打工的经历,可以计算到报考面向优秀农民职位的工作经历,但报考者应主要从事农林牧渔一线生产经营,常年在企业或务工单位工作的,不能计算为报考面向优秀农民职位的工作经历。
务工经历累计5年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
四、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相关要求?
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仅限于2008年5月7日以前至今连续任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时间以当选证、任职文件等法定文书,或组织确认的任职时间为准。
因城中村改造等原因,由村党组织书记改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连续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五、报考年龄的具体规定?
40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68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六、考生相关工作经历认定的截止时间?
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4年5月7日(报名第一日),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全日制学校上学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时间。
七、表扬(奖励)的具体解释?
1.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表扬(奖励),是指报考人员在生产、销售、服务等一线工作,获得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的表扬(奖励)。
2.面向优秀农民职位的表扬(奖励),必须为报考人员在农林牧渔生产经营一线围绕发展农村产业、服务群众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而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的相关表扬(奖励)。
3.报考面向优秀工人、优秀农民职位的表扬(奖励),应为报考人员个人近5年受到的表扬(奖励)。
4.非党政群序列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含各种学会、联合会、竞赛组委会、培训班、基金会、报社、杂志社等)作出的表扬(奖励),不作为本次招考的表扬(奖励)条件。
上述单位对本单位聘用人员的表扬(奖励),按本指南第十一条规定处理。
八、怎样认定在农林牧渔企业的工作经历及受到的表扬(奖励)?
在农林牧渔企业生产一线的工作经历,可以认定为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工作经历,也可认定为报考面向优秀农民职位的工作经历。
以从事工作获得的表扬(奖励)的性质来界定报考职位类别。如在一家养殖企业务工,直接从事养殖一线工作,获得的表扬(奖励)既符合报考面向优秀农民职位的表扬(奖励)条件,也符合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表扬(奖励)条件。
九、个体工商户怎么报考?
个体工商户可根据其从事经济活动的性质及受表扬(奖励)的事由,选择报考面向优秀工人或优秀农民的职位。个体工商户须在我省注册时间5年以上,报考人员5年内获得过党政群机关的表扬(奖励)。
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否报考?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面向优秀工人、优秀农民或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十一、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团体的务工人员能否报考?
在我省境内的民办医院、学校等其他社会组织和团体的一线务工人员,以及我省境内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获得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的,可以报面向优秀工人的职位。
十二、报考职位的选择?
1.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可选择当前工作所在县(市、区)的职位,也可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职位。
当前工作所在地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所在地。当前在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办事处等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可报考上级公司或上级法人单位所在县(市、区)的职位。
2.报考面向优秀农民职位的,可选择报考从事农林牧渔生产一线工作所在县(市、区)的职位,也可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职位。但不能报考利用农闲时间务工单位所在地的职位。
3.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只可报考目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所在县(市、区)的职位。
4.非行政区域划分的各类“高新区、经开区”的人员,按本人工作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划分县(市、区)进行报名。
十三、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推荐报名需提交哪些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当选证、任职文件或乡镇(街道)、组织、民政部门认定的任职时间证明;
3.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4.个人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与报名申请表照片相同)。
十四、报考面向优秀工人、优秀农民职位的人员,资格复审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如何进行报名推荐?
1.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需提交: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
(3)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对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务工单位或党政群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5)个人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与网上提交的照片相同)。
2.报考面向优秀农民职位的需提交: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乡镇(街道)及以上授予个人的证书、表扬(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与网上提交的照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