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含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山西华晋舞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山西华晋舞剧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7年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统计表);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一)以上试用期、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截止时间均以2017年10月27日。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招聘单位、专业要求、招聘条件详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三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报名时考生应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毕业院校出具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的原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并在专业测试前公告。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初审,主管单位复核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原报名地址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如实、准确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试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专业测试时间与专业测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在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和山西省文化厅网站公布。
(二)面试
依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聘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总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面试采取述课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理论水平、教材处理能力、授课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山西华晋舞剧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团结协作与应对恶劣环境能力、应变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在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门口公示。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组织。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自动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自动放弃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考察由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负责。按照拟聘用岗位要求,学院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有关情况在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省文化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咨询及其他事项
招聘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公开招聘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开通,负责解释此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和相关考务问题。
1、咨询电话:2246009
2、监督电话:2246010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专业、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