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东方学院始建于1992年,是改革开放后黑龙江省第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学院具有本科生、硕士生培养资格;在校生达1.2万人,是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5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之一;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成为全国首批35所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院校之一。2017年获得“省级文明校园标兵”荣誉称号。
学院于2015年1月整体搬迁至哈南工业新城的新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9.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8万平方米,净资产已达12.5亿元,各类建筑现代宏伟,功能齐全,校园环境怡人;现有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总价值7,178万元,建有180多个实验室和实训室,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83个实习实训基地。办学软硬件设施比较完备,办学条件优越。
学院目前共设置9个学部,3个教研部,开设41个本科专业,2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别,涵盖工、理、文、法、经、管、艺术7个学科门类。其中“农产品加工与储藏”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为省级重点专业。
学院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79人,其中正、副教授36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549人。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特殊专业需要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本科学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服从岗位需要,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应聘人员需满足我校2018年招聘计划中所提出的其他具体条件。
四、报名受理和要求
(1)下载并填写《黑龙江东方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2)在《黑龙江东方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后附各类证书扫描件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历年来各科学习成绩单、专业排名、综合排名总表并需有辅导员、院系总支书记签字及院系公章;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者,将取消其应聘考核资格。
招聘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20日。
联系人:董颖王磊
联系电话:0451-86655173
电子信箱:dfxyrsc@126.com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五、相关待遇
1.学院根据工资制度发放相应工资,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聘用到教师岗位上的博士毕业生,学院提供一次性安家费等生活补贴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3-5万元,且每月给予1500元的博士津贴。
3.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聘用到相应工作岗位。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