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人才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促进教学科研创新,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学科(专业)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数学、光学工程、力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外国语言文学(日语)、化学工程、生物工程、法学(以上专业工作地点在太原)
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技术及工程、通讯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物理学、机械设计及理论、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企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以上专业工作地点在晋城校区)
二、岗位任职条件及待遇
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成就或学术水平,将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高端人才、学术骨干和博士毕业生三大类。各类人才的基本条件及相关待遇见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
岗位 等级 |
引进标准 |
科研启动费 |
安家 补助费 |
薪酬 (税前) | |
理工科 |
文科 | |||||
高 端 人 才 |
一级 |
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
500 |
150 |
100 |
前两年:80+教学科研奖励 |
二级 |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青年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 |
300 |
100 |
80 |
前两年:60+教学科研奖励 | |
三级 |
海内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或水平相当者。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Nature子刊、中国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ESI高被引论文(须经三位同行专家函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
100 |
50 |
60 |
前两年:40+教学科研奖励 | |
学 术 骨 干 |
一级 |
海内外高水平大学讲师或水平相当者。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
60 |
30 |
40 |
前两年: 工资+10+教学科研奖励 |
二级 |
海内外知名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SCI收录3篇及以上;人文社科:SSCI、A&HCI收录1篇及以上或CSSCI核心版论文3篇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
20 |
10 |
20 |
前两年: 工资+6+教学科研奖励 | |
三级 |
紧缺专业博士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且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
10 |
5 |
10-15 |
前两年:工资+5+教学科研奖励 | |
博士 毕业生 |
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学术论文(理工科:SCI收录1篇及以上,文科:SSCI、A&HCI、CSSCI核心版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且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近;年龄不超过32周岁。通过英语六级或具有半年以上国外留学经历。 |
10 |
5 |
10 |
前两年:工资+5+教学科研奖励 |
注:安家补助费、科研启动费分三次发放,在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后发放1/2(科研启动费独立设账),剩余部分分两年发放。
对于特殊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引进,学校实行“一人一策、一队一策、一事一议”的引进办法。
欢迎海内外人才来校考察,共谋学校发展大计。
三、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实施。
1.人力资源处根据各学院(中心)提出的人才引进计划,拟定年度人才引进总体计划,经学校审议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向国内外发布招聘信息。
2.各学院(中心)通过各种渠道、物色各学科急需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并会同人力资源处积极与引进人才接触,做好人才引进的相关工作。
3.人力资源处根据应聘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转交相关学院(中心)。
4.学院(中心)对应聘者思想品德、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团队精神、协作意识等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5.人力资源处组织专家对通过评议考察的应聘者进行综合考察评议,将评议结果及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相关的引进意见,并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批。
6.人力资源处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及体检,考察与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7.人力资源处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学院(中心)和有关部门具体落实相关事宜。
(二)应聘者准备下述应聘材料:
1.填写《太原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可从人力资源处下载中心下载);
2.反映申请者本人科研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论文SCI检索证明、著作封面及目录、专利证书、科研项目获奖证书及其它学术成果证明;
3.申请者英语水平证明;
4.应聘时未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留学国家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申请者将上述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cai@tyust.edu.cn。
四、管理与考核
1、各学院(中心)、各部门要根据学校安排,积极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各学院(中心)负责引进人才的日常考核管理。引进人才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包括本年度完成的工作任务、取得的研究成果、科研启动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等。各学院(中心)组织相关领域5-7名教授组成的专家组对引进人才的工作进行评价,签署意见后将工作总结报告提交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组织学校专家组对学院(中心)考核意见予以审定。
3、引进人才从引进后第三年起纳入学校正常岗位目标考核与工资薪酬体系,高端人才同时享受特殊人才补贴(一级30万元、二级20万元、三级10万元)。
4、学校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博士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未满离开学校的,须退还学校提供的安家补助费、住房,科研启动费未使用经费予以收回;向学校缴纳违约补偿金,违约补偿金金额按签订的聘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联系人:苏老师麻老师
电话:0351-6998299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瓦流路66号太原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
邮编:0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