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的公告
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职辅导员,招聘名额为2人。用工性质为人事代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要求
岗位 |
人数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专业要求 |
工作经验年限要求 |
综合素质要求 |
辅导员 |
2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 以上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 |
2年及以上 |
中共党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
2、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一定的马列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报名截止日期且依据社保证明或现单位开具证明为准。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本次招聘以在沈阳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上本人的报名记录为准,不受理现场及其他形式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202.118.116.47/jsp/main/t_rszpzc/index.jsp
报名后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siersc@163.com
2、招聘工作由沈阳工程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采取统一闭卷笔试,根据成绩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复试环节。复试采取统一面试答辩的形式。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核总分数。如果总分数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拟聘人选被取消资格,则依次递补。
3、具体招聘流程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初试→复试→确定拟聘人选→体检→确定人选并公示。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8日至2017年6月4日。报名者须在2017年6月4日下午15:30之前完成网上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5日、6日两天。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3、现场确认地点:沈阳工程学院校部204室。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沈阳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已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公开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目录及代表作原件、复印件;(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资料请自行备份,复印件恕不退还。
4、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75195(办)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聘阶段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选聘过程中或学校聘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学校将终止申请人的招聘或解除聘用协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沈阳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