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美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文化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是我国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5个专任教师岗位共15人。
具体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符合招聘条件的校内在编人员可以应聘专任教师,平等竞争,择优换岗聘用。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7年8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为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工作,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引进人才和智力的若干规定》(国美人发〔2015〕47号),2017年我院继续对确定新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按文件规定申请享受人才引进费、科研启动费或安家费补贴、租房补贴等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0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并递交全部报名材料,仅网上报名未完整提交所需的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我院将不再受理。
(1)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p.caa.edu.cn:8080/zpNew/index.do)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报提交后生成《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与报名材料一并通过邮寄(仅限顺丰速运或邮政EMS)或直接送达至我院人事处。
(2)报名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②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③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最高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一并提供。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④学术成果。应聘人员均须提供个人绘画或设计作品集、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成果、获奖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套(请自留原件,报名后不再退还)。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日内,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美术学院网(网址:www.caa.edu.cn)首页右上方“通知公告”栏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学校的考试安排,于考试前3日自行上网(即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专任教师岗位原则上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我院将根据相应岗位合格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
(二)招聘方式
本批次公开招聘,要求为海外博士和副教授以上的岗位采用考核招聘的方式,其他岗位采用专业测试(考试)的方式。
1、考核招聘
陶瓷教师岗位(岗位编号A19-17-12)和工业设计教师岗(岗位编号A19-17-13)等两个岗位采用考核招聘的形式。考核招聘包括资格评估、专家评议和综合测评等程序。
(1)资格评估
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教育、学术、科研、工作经历、业绩等背景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进行评估。
(2)专家评议
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对通过资格评估的报名人员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进行鉴定和评议。
(3)综合测评
学校招聘专家组通过面谈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工作经历、业务能力、主要实绩、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并根据测评意见择优确定入围和候补人选。没有理想人选的,相关岗位招聘计划暂予取消。
2、考试招聘
(1)笔试(专业测试)
除采用考核招聘的教师外,其他的专任教师岗位(即岗位编号A19-17-14至A19-17-26)采取考试招聘的方式,具体实行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的权重比例因岗位而异。
艺术类专任教师岗位(即岗位编号A19-17-14至A19-17-25)主要以展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按专业测试80%、面试20%,计算总成绩。进行专业测试时,应聘者须提供造型基础(含速写)与专业基础习作4件、创作(设计)作品4件、论文1-2篇等材料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展览,展览地点为我院南山校区美术馆。经评委量化打分后,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语文教师岗(岗位编号A19-17-26)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总成绩。
(2)面试
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与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面试方式为试讲。
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申报认证的,可暂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准考证。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中国美术学院网(http://www.caa.edu.cn,路径:国美日新-网站首页右上角“通知公告”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录(聘)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中国美术学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0571-87164851;中国美术学院纪监审室:0571-87164623。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院直接咨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1A302室中国美术学院组织人事部(邮编:310002)。
咨询电话:谭老师+86-571-87164617,顾老师+86-571-87164784。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x
2017年5月9日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