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2016年11月公开招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津政发〔2003〕75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22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9号)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教委〔2016〕3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优势学科,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高等外语院校之一。
学校前身之一是始建于1921年的天津工商大学,主体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秦皇岛外语专科学校,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学校现有马场道和滨海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教职工千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七百余人。
学校现有39个本科专业,其中包括17个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拥有外国语言文学博士点(中译外研究方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天津市重点学科。学校与世界40多个国家的近200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积极践行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与韩国顺天乡大学等海外7所高校合作开设了7所孔子学院。
学校秉承“中外求索、德业竞进”的校训和“以人为本,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把自主学习能力与跨文化交际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特色,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致力于建设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在国际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外国语大学。
二、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3.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位和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应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吃苦耐劳,具备一定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办理事业单位调入手续的相关规定。
6.2016年11月公开发布招聘岗位16个,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校外在职人员,以上人员须为2017年1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具备学士学位)以及硕、博士研究生。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方案和计划
招聘计划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tj.hrss.gov.cn)及我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211.68.208.54:8080/zhaopin/)公布,明确所需人才的专业方向、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发布时间请随时关注上述网站的通知。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于2016年12月初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天津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通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考核工作开始前在“天津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和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符合填报岗位条件的人员通过审核确认后,方能进入考核程序。资格审核的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天津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通知。
(三)组织考核
按照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天津市教委的要求,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要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面试(试讲)、体检等环节,经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确定最终拟聘用人选。
1.应聘教学、科研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的人员,须参加笔试(满分100分)。在报名时间内,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比例达到或超过1:3时,方可开考笔试(达不到1:3比例的,不能开考笔试或核减招聘岗位数量,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专业不受开考比例和参加面试人选的比例限制)。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天津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和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试讲)采用现场授课或考官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笔试成绩与面试(试讲)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依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应聘教学、科研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采取现场授课、考官提问的面试方法进行考核(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依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教学、科研岗位的考核时间、考核注意事项、考核结果及查询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随时关注“天津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通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用人指标、岗位需求紧缺程度以及考核、考察、体检的结果,经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确定最终拟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聘用手续。
(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通过备案后,学校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相关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七)到校报到上岗
应届国内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后,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应届国外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后,持留学回国人员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工作调动人员持干部介绍信来校报到上岗,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应出具到目前为止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聘用人员应出具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以上人员来校报到后将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需在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报到上岗后,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新教工个人条件,安排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1-2年,以便于加深对大学生了解,提高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效果。
五、其他说明
1.在面试环节中,招聘岗位若出现自动放弃等人员空缺情况时,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在体检、公示等环节中,招聘岗位若出现自动放弃等人员空缺情况时,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2.自本方案发布后,原有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2-2328.4236联系人:孙老师、田老师
2.监督电话(校纪委):022-2328.0941
3.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邮编:300204
4.学校网站:http://www.tjfsu.edu.cn
附表:《2016年11月天津外国语大学招聘计划》
天津外国语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