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天津城建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先学历为公办全日制本科。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非农业户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三、招考职位及名额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所需专业(方向) |
学位要求 |
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辅导员岗 |
理工类、管理类、哲学类、法律类、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5 |
男生,中共党员,28岁以下应届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有学生工作经历。 |
2 |
辅导员岗 |
理工类、管理类、哲学类、法律类、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5 |
女生,中共党员,28岁以下应届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有学生工作经历。 |
3 |
辅导员岗 |
心理学 |
硕士及以上 |
1 |
中共党员,28岁以下应届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有学生工作经历。 |
四、报名方式、时间
考生需登陆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8日。
经初审,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招聘计划相应调减。
五、资格审核与确认
1.资格审核时间:3月21日8:00-16:00。
2.地点: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现代教育中心A区912室。
3.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生证;
(3)报名表(从报名系统里直接打印或复制到WORD文档);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天津高校的应聘人员务必按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校进行资格审核,外阜院校的应聘人员先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附件中(纸质材料待笔试时交至监考教师),未按时审核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5.打印准考证时间:符合填报岗位条件的人员通过审核确认后,从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5年3月26日- 28日。
六、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笔试时间:
2015年3月29日(周日)上午09:00~10:20 公共科目
10:40~12:00 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4月8日前公布,报考人员登陆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审核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准考证、三方协议、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七、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结果,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被考察人员按照人事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
人事处依据用人部门意见,以考察结果作为录取依据,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相关事宜按招考单位要求执行。
八、录取办法
人事处根据考生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2-23085027
监督电话:022-23085022
九、办理手续
人事处根据考生考察、体检及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依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天津城建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科目的说明
天津城建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附件
天津城建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
考试科目的说明
本考试说明适用于天津城建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的考试。
一、考试科目形式与试卷题型
考试形式:笔试,闭卷考试方式。
试卷题型:试题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分为两部分即:客观性试题(选择题)和主观性试题(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客观性试题(选择题)和主观性试题(填空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答题时限: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80分钟。满分100分(选择题60分,写作40分),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80分钟。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二、考试范围
(一)公共科目考试包括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
1.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潜能、写作水平,内容涉及:
(1)政治(含时政2014年以来国内外大事);
(2)法律(宪法、教育法、教师法、行政法等常识);
(3)职业精神(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修养、职业理念);
(4)科技、人文、历史、经济等方面知识(包括天津市的自然状况、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
(5)公文写作(社会现象、政治时事、热点问题等)。
2.职业能力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教师工作应具备的数学运用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等,内容涉及:
(1)数量关系包括:数字推理、数学运算;
(2)言语理解与表达包括:段落阅读、文章阅读;
(3)判断推理包括:事件排序、图形推理、演绎推理;
(4)资料分析包括:文字型资料、表格型资料、图形型资料、混合型资料。
(二)专业科目考试主要测查应聘岗位所需要具有的相关专业知识及常识。
天津城建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