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技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隶属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是一所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创办于1975年。学院现总占地面积600余亩,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300余人,在校生9000余人。
学院设有汽车学院(含汽车应用系、工程机械系)、机械电子工程系、交通商务系、航空服务系、轨道交通系、汽车实训中心等六个教学部门,以培养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为主,开设汽车类、机电类、商务类、航空类专业20余个。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培养和造就了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其中高级职称86人,中级职称70人,有山东省首席技师7人,临沂市首席技师6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交通技术能手1人,全国技术能手3人。
多年来,学院坚持“立足交通、特色办学、适应市场、服务就业”的办学指导思想,牢牢把握技工院校的专业特色和培养目标,建有30多个“一体化”专用教室和实验实训室,在汽车维修等专业教学中积极探索和推行一体化教学改革,采用工学结合、定向培养、订单培养等培养模式,突出操作能力,使学生成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要求、具备后期发展后劲的知识型、技能型、实用型人才,近年来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批技能人才。
学院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全国交通系统规范化技工学校”、“山东省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山东省最具就业推动力特色学院”、“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先后被国家教育部等六部委和人社部等公布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技工院校汽车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和“山东省金蓝领技师培训基地”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中级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3、基本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精深,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16年11月28日前取得;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11月28日为截止日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交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j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直接到山东交通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⑴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能够正常毕业;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⑷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⑸《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考试科目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仪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编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滨河西路与临工大桥交汇北800米路西综合实训楼504组织人事处
邮编:276000
电话:0539-7162726
联系人:刘老师
E-mail:sdjtzzrsc@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