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唐山市教育局,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之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10月8日,在唐山市教育局网站(www.ts-edu.gov.cn)和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www.tsyzh.com)发布选聘公告、岗位条件表,指定专人解答问题.
(二)报名
10月17-21日,应聘者可以通过网络递交简历(包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荣誉证书及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材料,并填写报名表;应聘者也可以到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递交应聘材料。
(三)资格审查
10月21日前学校人事部门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考试)环节。
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测评(考试) 10月22-23日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面试成绩占10%(其中,会计类占40%)、理论考试成绩占40%(其中,会计类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50%。测评工作共分如下步骤:
(1)组织面试。面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委不少于7人,采取赋分的方法,对应聘人的仪表仪态、沟通交流、职业认知、心理品质分别赋分。赋分表当场密封并交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理论考试。由选聘测评组组织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心理学常识及教育教学能力或专业知识,该考试为闭卷。
(3)专业测试。由选聘测评组组织评委(不少于7人)负责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工作,专业测试按以下方式进行:教育理论类应聘者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测评(注:英语专业需加试口语);专业技能类(舞蹈、声乐、美术、体育、计算机、教育技术)应聘者采取说课和专业素质加试两种方式进行测评;会计类不进行专业测试。
(4)核算、公布成绩并予以公示。学校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教育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纪检监察处的监督下,分别对各项成绩进行登统、核算、汇总、公布并公示。
附:成绩核算方法
面试采取去掉10%最高分、10%最低分的方法,取平均数再折合10%列入总分核算,面试成绩低于6分者取消聘用资格。(注:会计类按40%列入总分,成绩低于24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专业测试分两部分核算成绩:教育理论类应聘者说课成绩采取去掉10%最高分、10%最低分的方法,取平均数再折合成50%列入总分核算;专业技能类应聘者的说课和专业素质加试成绩分别按照去掉10%最高分、10%最低分,取平均数再折合成25%,最后取两项成绩之和列入总分核算。(注:英语专业说课占25%,口语测试占25%)
(五)体检
测评(考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在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11月下旬,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两种情况: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核: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所在村(居)委会及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因升学等其他原因迁出地的村(居)委会及其户口原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情况,与拟聘用人员面谈,并由村(居)委会及派出所分别出具关于拟聘用人员政历及现实表现的文字证明(加盖公章)。
2.对其他人员的考核: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人选要进行考核。
(七)公示
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并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市教育局网站(www.ts-edu.gov.cn)和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www.tsyzh.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可查询唐山市教育局网站(www.ts-edu.gov.cn)和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www.tsyzh.com)。对于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本方案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5-7312977;手机:15613570168
传真: 0315-7312929;
电子邮箱: tsyz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