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部分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招录的用人方式为非事业编制的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序号 |
招录岗位 |
招录单位 |
招录人数 |
招录条件 |
1 |
公安专业实验员 |
刑事司法学院 |
2 |
1、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为公安学相关专业; 2、英语六级水平以上; 3、中共党员、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
备注:招录条件中未作特殊说明的,均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学历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需先在网上上传简历等材料,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
1、网址http://hr.znufe.edu.cn/zpsys;
2、请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和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的电子扫描件按要求上传。
(二)提交纸质材料
1、材料清单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成绩单复印件(请加盖公章);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材料复印件;
(5)大学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复印件。
2、报名地点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人事科办公室(南湖校区中原楼407室)
收件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人事部人事科
邮编:430073
联系人:潘老师 027-88386772
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如需将相关纸质材料邮寄至我校,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到日邮戳时间为准。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提供的个人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毕业院校。
2、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起至2016年9月28日。
四、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采取“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选拔,初试和复试定于2016年10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初试。初试为现场确认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必须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需提交各类证书及证件原件。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同放弃笔试资格。笔试为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参考书,岗位需求人数与现场确认人数比例低于1:3的岗位将予取消。
2、复试。复试为面试,学校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3、公示。我校将对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初试合格名单和复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分别进行公示。
4、见习。经考核,通过复试且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需服从我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有关单位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岗位见习。
5、录用。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进一步考察(含体检),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五、招录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录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工作部对招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8386336。
六、注意事项
招录后续有关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复试及拟录用结果等情况均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网站通知或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