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2016年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以及《关于下达2016年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厅直属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6]11号)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单位、经费性质和地址
1.招聘单位:太原师范学院
2.经费性质:全额事业
3.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大学街319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厅直属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6]11号)文件批准的计划,2016年我校将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36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具有讲授本学科领域核心课程的能力。
3.具有履行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4.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报考程序
1.发布公告
本方案经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太原师范学院网站公告。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全年招聘。
报名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大学街319号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致远楼244房间)
联系电话:0351-2167862联系人:苗老师、王老师
电子邮箱:tysyrsc@163.com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可随时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并通过电子邮箱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符合我校学科建设要求的相关人员进行面试考察、考核,择优录用。相关待遇详见《太原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院人字[2016]2号)。
应聘者请及时与我校人事处联系,并将个人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材料发至电子邮箱tysyrsc@163.com中,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名称”。
五、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考察
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察程序。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考核和体检
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对面试考察合格人员的考核。主要对面试考察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按照面试考察、考核的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
学校人事处根据面试考察、考核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同意后,报上级部门审核。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有违法违纪、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证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校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过程中,如因拟录用人员档案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而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监督与纪律
1.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本人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3.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严格公示制度,工作中接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351-2167842。
附:
1.太原师范学院2016年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表
2.太原师范学院2016年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报名登记表
太原师范学院
2016年8月8日
附件1:太原师范学院2016年度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 太原师范学院2016年度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