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06
为了满足用人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2016年长江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主要职责是: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招聘计划
长江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江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见《长江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1.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或邮寄、传真向我校人事处提出应聘申请,亦可由同行专家或亲友代为推荐。
2.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yangtzeu.edu.cn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长江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行政楼219室,电话0716-8062195)。
(二)报名要求
1.申请人应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学习成绩、自我评价、奖惩情况、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硕士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可以获得学位的证明)等,重要内容不详的,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个人报名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
六、面试
面试工作参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执行。
(一)专任教师考核采取学术报告和课堂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由应聘人员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做一场学术报告,然后在本专业主干专业课程范围内自行选择试讲内容,公开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仪表教态是否大方得体、教学内容是否重点突出、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教学思路是否清晰、分析问题是否全面透彻。
(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辅导员考核由初试和复试两轮组成。初试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外语水平以及与招聘岗位的符合度等;复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采用公开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等。
(三)实验员招聘考核采取现场操作和课堂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由应聘人员结合自己的应聘岗位现场操作实验仪器设备,并公开试讲一堂本专业主干实验课,接受并回答评委提问。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习和工作经历、科研能力、实验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协作精神、学术品质等方面。
面试前,由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察与体检
根据岗位计划表,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由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在学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yangtze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招聘面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yangtze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716-8062195(长江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716-8060598(长江大学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