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海洋大学前身是建于1912年的江苏省立水产学校,1952年成为国内第一所本科水产高校——上海水产学院,1985年更名为上海水产大学,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海洋大学。学校原为农业部部属高校,2000年起由农业部划转地方,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201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签署协议共建上海海洋大学;201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联合发文共建上海海洋大学。
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结合学校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政策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职责
1.发展规划处:工作人员1人(高教研究专技岗位)。
(1)协助处领导制定起草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文件资料、部门计划及汇报总结等;
(2)协助部门领导参与研究制定学校各类政策规划及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填报教育部,市教委及市、区各级各类统计报表,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负责组织编纂校内外各类年鉴;
(5)负责组织校内外各类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中检、结题以及相关课题的研究;
(6)负责部门网站和学校网站相关栏目内容的定期更新维护;
(7)负责部门日常各项行政工作,包括会务安排及记录,档案管理,津贴发放,资产管理等;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用工方式
事业编制或人员派遣(对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视情况择优进编录用;无相关工作经验的,以人员派遣方式录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高等教育学或相关文科专业;
3.文字功底扎实,对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较为深入的研究,高等教育研究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安心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工作执行力;身体健康,适应郊区工作及临港加班。
五、招聘办法
1.报名
事业编制岗位: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
应聘者请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可在上海海洋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并提交应聘简历材料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递。联系方式如下:
轩老师,xrxuan@shou.edu.cn
报名时间:本招聘公告有效期为2016年6月18日~6月26日。
2.资格审查
上海海洋大学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对初审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
3.考核
用人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的初试,初试内容与方式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人事处审核,人事工作小组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4.体检
根据综合排名,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事业编制拟聘人员:根据考试、综合面试、体检等结果,经校领导研究决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在二十一世纪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人员派遣拟聘人员:根据考试、综合面试、体检等结果,经校领导研究决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在上海海洋大学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作条件与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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