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龙岩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龙岩学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16年龙岩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业务能力较强,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4.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年龄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详见《2016年龙岩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的其它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台湾户籍考生,可以报考;
7.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4)现役军人;(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7)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龙岩学院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即: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录(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龙岩学院工作人员;被录(聘)用为龙岩学院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申请取消录(聘)用的,5年内不得报考龙岩学院工作人员。
(二)具体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2.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3.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和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201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报考所需专业的依据。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并由所在学校提供相关预计毕业证明);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lysrs.gov.cn)、龙岩人事考试网(www.lykszx.com)、龙岩市教育局(www.lysjyj.gov.cn)、龙岩学院人事处网(http://rsc.lyun.edu.cn/rczp.htm)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原则上不予开考。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27日。
2.报名方式:
报考者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www.lykszx.com),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和一张规格5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考者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或申诉,申诉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6年7月1日至7月5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于考试报到时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暂时无法提交的,经龙岩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试结束后15天内提交。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3.考试报到时提交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五、考试时间
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6日。
各岗位的考试通知于考试前在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rsc.lyun.edu.cn/rczp.htm)公布,请报考者自行查看。
六、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相应业务(专业)水平,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方可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3.考试程序:先进行现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5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5.笔试、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的计分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对象应按时并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龙岩学院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由龙岩学院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工作由龙岩学院人事处负责、纪委监审处参与监督。根据实际情况调阅被考察者档案或参考被考察者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的现实表现鉴定。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在龙岩市教育局网站和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及入编手续,龙岩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享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符合我校规定的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享受相应的引进待遇。
十、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服务
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人事处电话:2793734。
招聘工作等方面问题咨询,请与具体院系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监督电话
龙岩学院监审处联系电话:0597-2793729,
邮箱:bgjiwei@lyun.edu.cn。
附件:1.《2016年龙岩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龙岩学院
2016年6月12日
附件:1.《2016年龙岩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