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计划财务处2016年招录公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高等学校,创办于1948年。建校60多年来,为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20余万名各级领导、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被誉为“共和国警官的摇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全面负责学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保证学校的资金运行以及进行会计监督等项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计划科、会计核算科、项目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和资金结算中心。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在2016年招录科研经费管理和核算审核人员。
一、岗位需求及招录条件
(一)科研经费管理岗1人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心健康,热爱公安教育事业,顾全大局,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有教育学和经济学或管理学交叉学科背景者优先。硕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生源地不限。
(二)审核核算岗1人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心健康,热爱公安教育事业,顾全大局,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管理学相关专业背景。硕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生源地不限。
(三)审核核算岗1人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心健康,热爱公安教育事业,顾全大局,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管理学相关专业背景。硕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北京生源。
二、选录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申请材料请于12月31日前邮寄我处,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课程及在校期间主要表现等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递交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二)组织考核。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工作人员选录暂行办法》(公大发〔2006〕25号)等有关规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及政审。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计划财务处100038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10-83903300
传真:010-83903924
邮箱:20052184@ppsuc.edu.cn
计划财务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