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特聘教授招聘公告
南京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年,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3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4个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研究机构排名前1%。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和1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设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特种医学和生物学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3所直属附属医院和2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一、招聘学科
1.临床医学
2.基础医学
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4.口腔医学
5.药学
二、招聘条件
(一)海外应聘者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从2015年起,海外应聘者的来校时间从当年引进放宽为近3年引进。对于当年(2015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我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对于前两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期间)引进到我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学术造诣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国内应聘者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奖励。
三、岗位职责
主持本学科建设,带领本学科赶超国际水平,建立一支研究方向和梯队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对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起支撑和示范作用;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带教研究生和指导青年教师;主持国家级重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发表高水平学术研究论文,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五、应聘程序
1.发布公告。我校拟定特聘教授招聘方案并报江苏省教育厅,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发布。
2.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16年2月16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
(1)《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业绩表》、《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2,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候选人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⑧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信;⑨学校与候选人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本校在职教师不需提供)。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2)《2016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2016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南京医科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评审表》(见附件5,一式三份,仅限申报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填报)。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六、支持方式
1.三年聘期内,江苏省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每人100万元人民币科研经费,同时我校为其提供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对入选的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省属高校排前10名),江苏省为每人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科研经费。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共三年)享受由省里提供给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各项待遇。
3.海外应聘者受聘“江苏特聘教授”,学校一次性提供30-40万元安家费、70-80万元购房补贴(需全时全职在校工作10年以上)。
4.省教育厅和学校积极支持“江苏特聘教授”申请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其所在的学科团队建设。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 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1166
联系人:邹志钢 史诚
联系电话:86-025-86869128,86-025-86869123
传真:86-025-86869122
电子邮箱:mlu@njmu.edu.cn szb@njm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jmu.edu.cn
附件:
1 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业绩表.xls
2 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doc
3 2016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xls
4 2016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doc
5 南京医科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评审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