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进修部招录公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高等院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办于1948年7月。建校以来,始终坚持为政法、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办学宗旨,在人才培养体系、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智库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培育了“忠诚、求实、勤奋、创新”的校风,为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26万余名各级领导、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成为公安系统建校时间最长、学科专业最齐全、办学规模最大、教育层次最完备的高等学府,被誉为“共和国警官的摇篮”。
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二学位生、本科生和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学历教育体系,建立了包括高级警官培训、公安业务培训、军队保卫干部培训、港澳警官培训、外警培训等在内的在职培训体系。开展博士后、国防生和留学生教育,是全国公安系统第一个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唯一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
进修部是学校专门负责高级警官培训任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中由公安部负责的公安领导干部培训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年培训规模万余人次。进修部秉承“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培训宗旨,坚持“忠诚、务实、服务、创新”的培训理念,积极改革创新高级警官培训工作。进修部下设办公室、警训研究室、教务管理办公室、学员管理办公室等4个内设机构,分别负责培训计划、课程设置、教学运行、师资管理、警训研究和综合管理、学员管理、网络信息等工作。
一、选录范围
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心健康,热爱公安教育事业,顾全大局,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教育学、管理学、公安学、政治学和教育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三)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四)应届博士和硕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27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岗位及待遇
工作岗位为管理岗位,按照学校同等条件在编在岗人员执行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四、选录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申请材料请于1月15日前邮寄我部,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课程及在校期间主要表现等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递交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二)组织考核。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工作人员选录暂行办法》(公大发〔2006〕25号)等有关规定,由进修部和学校组织人事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及政审。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进修部办公室100038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10-83903465
传真:010-83903093
邮箱:20050201@ppsuc.edu.cn
进修部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