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高等学府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办于1948年7月。法学院的前身是中央政法干校时期的法律一室和法律二室。当时,法学专业的结构和规模已显雏形,师资力量雄厚,在全国政法院校中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1984年改建为大学后,成立法律系。2013年2月,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成立法学院。经过近30多年的努力奋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公安教育,尤其是公安法学教育的重镇。在全国法学院系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一些全国著名的法学家,例如柴发邦、樊风林、吴杰、宋涛、刘岐山、崔敏、李文燕、徐秀义等在法学院工作。现任院长由程华教授担任。
目前,法学院拥有北京市重点学科1个(诉讼法学);有一级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一级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目前开设了4个专业方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开设7个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拥有1个本科专业(警察法学)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法学院重视师资队伍的培养和结构优化,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支高水平、高学历、学科配置相对齐全的师资队伍。教师的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日趋合理。法学院现有教职工77名,其中专职在编教师73名,行政管理人员4名。在专职教师中有教授18名、副教授32名,讲师23名。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68%。法学院能够指导博士后的导师为8人,博士生导师11名,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生导师36人。
法学院的优势与特色是:长期的学术积淀;独有的行业资源;雄厚的师资队伍;合理的学科体系;鲜明的培养目标。
法学院的发展目标:坚持法学本色,强化公安特色,服务公安实践。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大学法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壮大师资力量,为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法学院,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公安大学早日成为国内领先、世界前茅的警察大学,法学院现面向全球招聘教师。
一、招聘范围
适合公安高等院校法学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的2016年应届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在京博士后,以及应届海外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
二、招聘基本条件、专业及名额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公安教育事业,顾全大局,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专业方向为法理学(含法史学)3名,刑事诉讼法学2名,民商法学1名,环境法学1名,行政法学1名。
(三)应具有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有境外进修、留学经历优先招聘。海外归国留学生应是世界著名大学的法学院或所在国排名前列的法学院。
(四)应是2016年7月底之前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符合学校岗位及专业要求。
(六)身心健康。
三、工作岗位及待遇
工作岗位是教师。
按照学校同等条件在编在岗干部、教师执行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四、选录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及在校期间主要表现等情况,提出应聘后的工作设想,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递交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二)组织考核。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工作人员选录暂行办法》(公大发〔2006〕25号)等有关规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考核(试讲)、体检、考察和政审。对经考核、考察和体检均合格者,履行签约、试用、初任培训等程序后,予以正式录用。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邮编:100038
联系人:程华
联系电话:(办公室)010-83903390、移动电话:13811083253
E-mail:xfchenghua@sina.com
2015年12月11日
法学院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