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团委2015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湖南商学院团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15年计划公开招聘1人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限:2015年6月24日——7月2日17:30止。
2.报名地点:湖南商学院团委办公室
(电话:0731-88689111/88688234,湖南商学院南院二办公楼221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起)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团委编制外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所有资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邮箱:282480530@qq.com)。
(二)资格审查
由团委会同人事处、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7月5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核
1.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
2.考试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对共青团工作的了解度,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工作态度与价值观、自我控制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岗位匹配度。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不高于4: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60%、40%。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第2天在湖南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完后3日内在湖南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主要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后,报学校审定,拟聘名单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示。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
(七)聘用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按照《湖南商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按《湖南商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试行)》确定工资等相关待遇。
四、相关要求
(一)考试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离笔试终考前30分钟才能交卷离场,离场时考生不得将试题、草稿纸和答卷带出考场。
(二)考试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所携带的包裹、资料、手机等通讯设备以及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场。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人事处、共青团湖南商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