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思想道德素质好;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管理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我校网站首页(http://www.csuf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5日17:30时止。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报名截止之后不允许变更所报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为电子版,其他材料为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附件形式发至邮箱:csuft_zhaopin@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的命名规则为“辅导员+岗位编号+姓名”(例如:辅导员+F01+张三)。
3.报名材料要求:(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5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4)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限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5)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仅限留学归国人员提供);(6)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7)担任学生干部的聘用证书;(8)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应聘资格。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笔试前,学校将复核应聘人员的身份及各类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邮件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岗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担任辅导员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
2.面试:各个岗位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各个岗位分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
(六)体检与心理测试
各个岗位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体检在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心理测试在我校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
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需再经医院进行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心理测试环节产生的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与心理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无异议者,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选若放弃聘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4.合同期及待遇:首次合同期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我校编外聘用人员有关政策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并请在招聘期间关注人事处网页(http://rscn.csuft.edu.cn/)的相关通知。
2.资格审查结果、笔试与面试成绩将在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勿来电或来访咨询。
3.招聘工作全程如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学校可视具体情况随时终止相关人员或岗位的应聘及聘用工作:(1)应聘者个人资料不符合招聘条件;(2)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应聘者实际聘用的情况。
4.报名参与应聘而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的任何一个工作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七、联系电话
人 事 处:0731-85623211(侯老师)
学生工作部:0731-85623882(孟老师)
监察处:0731-85623257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5年度辅导员公开招聘岗位表.rar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5年6月19日